发布时间:2024-09-20 07:59:07 浏览次数:10 公司名称:[绍兴]博慧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产品参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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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价格 | 电议 |
发货期限 | 电议 |
供货总量 | 电议 |
运费说明 | 电议 |
品牌 | 博慧达 |
地址 | 深圳 |
类别 | 认证 |
绍兴博慧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位于光明新区公明街道风景北路鑫安文化大厦,主营【FSC认证】制造,厂家于2016年正式注册成立。多年以来,厂家本着为客户提供更好的【FSC认证】产品和服务思想,专注于【FSC认证】设计、制造,与全国200多个【FSC认证】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现场审核中受审核人员对审核员所提问题的回答,也可成为客观证据。对于通过面谈取得的息,应当通过其他事实得以证实,避免受审核人员情绪紧张或口误造成回答失误,导致错判。例如:受审核人员不了解本身的职责,需更进一步核实的是受审者是否履行本人的职责。又如,受审核者说“所有目标指标已完成”,确切的证据应是涉及完成的记录和可见的有形证据。
(7)第二类不符合事项仍未改善,即上一次审核中发现的第二类不符合项,至今仍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的,即判为 类不符合项。
(8)复评时,无持续改善HSE绩效证据。
2)一般(轻)不符合
对出现轻不符合事项的企业,应不影响注册、但对轻不符合项,受审核方也要在认证机构规定时间内提出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并经认证机构跟踪确定符合后,才注册。
对于观察事项,一般要求受审核方提出限期整改方案,审核无需跟踪验证,只要求对方引起关注,对可能的风险有所准备并加以和纠正。观察项,一般也不计入审核报告和审核结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