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劳务派遣机构未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吊销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3、东莞当地劳务派遣机构未按月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吊销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条件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东莞当地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机构未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吊销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5、东莞当地劳务派遣机构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东莞劳务派遣现有大量:生产工,冲压工,操作工,短期工,长期工,临时工派遣,主要向中山,佛山,肇庆,番禺,花都,四会,高要,三水,高明,鹤山,新会,珠海等地方输送劳务派遣工,普工/临时工输送10人起,欢迎人事经理和老板来电洽谈

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东莞同城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7月15日至8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雷霆”行动,严肃查处就业中介、东莞同城劳务派遣等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地特别是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多、东莞同城人力资源市场活动频繁的地区,将抽调骨干力量组成执法工作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对本地线上线下人力资源市场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侵害劳动者特别是青年就业群体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未经行政许可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东莞同城劳务派遣业务的,依法取缔;对未履行信息审查义务,发布不真实、东莞同城不合法招聘信息的,为无合法证照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东莞同城劳务派遣服务的,违规组织学生实习实训的,责令整改;对以就业中介为名违规收取求职费、东莞同城押金等费用的,或者违规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责令限期退还费用。 其中涉嫌犯罪的,还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行动过程中,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就业促进法、东莞同城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深度宣讲政策法规,提高中介机构自觉守法意识和劳动者鉴别防骗能力。在人力资源市场或其他人流密集的车站、东莞同城广场等地开设宣传咨询点,接受劳动者就业咨询和举报投诉,为劳动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就业和维权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发布典型案例,特别是行动期间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对互联网有关信息进行24小时监测,及早发现处置违法违规行为线索或投诉举报,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春华)。 东莞劳务派遣现有大量:生产工,冲压工,操作工,短期工,长期工,临时工派遣,主要向中山,佛山,肇庆,番禺,花都,四会,高要,三水,高明,鹤山,新会,珠海等地方输送劳务派遣工,普工/临时工输送10人起,欢迎人事经理和老板来电洽谈

主要从事:三水劳务派遣 高明劳务派遣 南海劳务派遣 顺德劳务派遣 里水劳务派遣 狮山劳务派遣 丹灶劳务派遣 平洲劳务派遣 大良劳务派遣 大沥劳务派遣 陈村劳务派遣 容桂劳务派遣 龙江劳务派遣 容桂劳务派遣 杏坛劳务派遣 均安劳务派遣 社会工派遣、临时工外送、劳务外包、农民工输出等人力资源服务。以人为本互利双赢。业从事,普工临时工,人才输送,短期工租赁,暑假工寒假工,代理招聘,劳务输出,各类人才派遣服务。现有员工1500余人,为企业提供各岗位员工操作灵活,服务过的有纸品、电子厂、玩具、塑胶、饰品、鞋业、五金厂各类行业,长期向, 珠海 江门 韶关 清远 广州 中山 深圳、东莞、惠州、珠三角地区大批量输送劳务工,深受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 东莞劳务派遣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60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尽管明确规定了用工单位对劳动者应当履行的劳动法律方面的法定义务,但没有明确对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定性,未明确把用工单位也列为用人单位,不要求用工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一般认为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构成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5、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特殊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61条规定, 东莞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这里的“跨地区”,是指跨不同法定标准的地区。《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均未明确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费缴纳问题。《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8条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1.鼎诚劳务派遣公司拥有500人团队的临时工队伍, 2.主要负责中山,珠海,江门,新会,台山,番禺,增城,南沙,广州,肇庆,佛山等地区劳务派遣输送 3.在各地设立分支招聘网点:日输送10-100人不是问题,现有大量装配工,生产工,临时工,短期工派遣,冲压工派遣,操作工派遣 欢迎来电合作

东莞劳务派遣案件事实2018年2月1日刘某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由某公司东莞劳务派遣其至某大厦担任客服岗位工作;合同期限2018年2月1日至2020年1月21日;用工单位安排其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每周休息两天,月工资标准1620元,于每月25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甲方(被告方)未能安排乙方(刘某方)工作或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应当按照不低于沈阳市工资标准按月支付乙方报酬,等等。刘某在被告某大厦工作期间实发工资数额为2200元/月,每月某大厦还给其发放餐补和加班费。2019年3月8日,某大厦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综合测评,刘某综合表现为优秀12票,良好3票,称职3票,不称职6票,排位为末位。 3月12日某大厦向某公司发出《协商函》,协商将刘某退回事宜,函中将刘某不胜任工作岗位拟退回的理由进行了说明,具体退回理由为:1、东莞怀疑其大专学历造假;2、东莞同事关系不融洽,影响工作开展;3、东莞能力不足,负责的写字间出租工作一年来零业绩;4、东莞综合考评结果末位,不合格。3月15日,某公司给刘某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解除原因为:因用工单位经营方针和业务发生一定调整和改变,刘某所学专业和经历、东莞能力均不符合该公司的要求,故做出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其后某公司从4月起对刘某的社会保险停保,不再缴纳保险费。 现有大量:生产工,冲压工,操作工,短期工,长期工,临时工派遣,主要向中山,佛山,肇庆,番禺,花都,四会,高要,三水,高明,鹤山,新会,珠海等地方输送劳务派遣工,普工/临时工输送10人起,欢迎人事经理和老板来电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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