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住房城乡,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新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于12月9日正式印发,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05《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印发围绕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 作为办法的配套规范,由住房城乡,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新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于12月9日正式印发,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2021年1月21日,,工部。作为办法的配套规范财政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部署十四五期间全国工伤预防工作。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人员,更加注重关键少数。本期计划围绕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高发的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 2020年12月17日,住房城乡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
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不再使用保修金一词,而是采用金。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适用乱象的成因分析。
部门规章和示范文本条文前后的变化,保修金与质保金的立法措辞等角度入手,梳理出完整的制度流变过程,并进一步深入剖析和归纳产生上述适用乱象的原因。 在缺陷责任期概念引入我国前,部门规章已经规定了金和质保期制度。前者规定在2002年9月27日由财政部颁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34条,后者规定在2004年10月20日由财政部,原共同颁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14条。笔者从缺陷责任期概念引入我国前后从上述条文来看,金的返还期限就是质保期。自缺陷责任期引入国内后,质保期的功能被缺陷责任期所取代,金便顺理成章地与缺陷责任期相挂钩。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上述部门规章可知:质保期的期限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