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性是建筑工程预算的基础特性,由于事前预算和事中预算弱化,各项预算工作无法及时落实,预算结果欠缺准确性,容易在合同签订、招投标等环节集中爆发风险。预算法规体系是与预算有关的各项法律、条例、细则的整合,作为预算的基本依据,预算法规体系的完整度影响预算效率和质量。预算机关在工程预算中忽视预算法规的制定和调整,导致预算法规体系不完整,对预算对象的辨别无据可依,预算资源配置不合理,预算人员无法顺利开展工作。海南工程预算目前对建筑工程预算的理论和实践尚未成熟,还未建立起针对建筑行业的一整套预算法规体系,预算思路落后,部分预算手段陈旧,不符合现行预算要求,在面对复杂问题时无法有效地分析和解决。要杜绝预算过程中预算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情况,需要健全的预算法规体系。然而我国建筑工程预算尚未具备完善的规则体系,削弱了预算报告的权威性。预算信息化建设是新时期预算工作发展的根本要求,要缓解预算人力不足矛盾,提高预算质量,就必须提升预算信息化水平。我国建筑工程预算仍停留在手工预算阶段,电算化预算进展缓慢,硬件配置滞后,没有确立电子数据预算查询、分析、取证和保密制度,在预算资源共享上还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

踏勘时应根据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的内容,了解当地地方相关材料的价格、材料的来源、分布、运输的路径、运距;附近土源的情况、海南工程预算弃土点的距离;施工水电是否可以在附近租借、管线的长度;是否有进场道路、是否需要实施临时便道;是否有搭设大临设施的场地、具体的位置;施工机具的进场路径等,掌握准确的手资料。选择合理材料价的供应商。对进入施工地点的线路有多种选择的,要考虑选取一条方便、就近的原则下的线路。弃土点的选择也要在满足方便运输的前提下,运距造价小的弃土点等等。只有通过以上的选择,投标人做出的标价才会合理,才能具有竞争力 。由于现在的工程项目部分采用固定单价的形式进行报价,因此,投标人在投标前一定要对招标文件中的工程数量进行复核,对其中经计算工程数量与清单中出入较大者或通过现场踏勘及计算分析可能在施工过程中会发生较大变更者,分析其数量的变化大小、变更的趋势等,对上述项目采取不平衡报价法进行报价。这样,投标人的报价可以在保持总体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获取更大的利润空间。但是,也有业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投标人报价不允许出现太大的不平衡报价,这时投标人应按照业主要求进行报价,不可盲目采取不平衡报价。

工程预算的审核依据主要包括: 1、 有关工程建设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施工图设计项目一览表、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图纸和文字说明、工程地质勘察资料。 3、主管部门颁布的现行预算定额以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4、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5、费用计算规则及取费标准。 6、预算工作手册或建材五金手册。 7、地区人工工资、材料及机械台班预算价格若有两次以上结算或签订两份以上合同产生两份以上结算时,在分次结算中要注意之前结算与之后结算的工程量衔接,之前结算一定要用文字或图示标(说)明已结范围和位置,之后结算要在结算前先核对之前各结算书已结时间段、位置和范围,避免重复。要求现场工程师在向成本控制中心报送资料中定要注明每次结算的实际施工位置或距离。

工程变更是指在因设计文件或技术规范修改而引起的合同变更,具体来说是指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进度计划变更以及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等。设计变更是工程变更中典型的一种,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纠正设计错误以及为了满足现场施工环境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完善工作,一般由设计单位提出并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产生的原因主要有由于设计单位本身的疏忽或对设计规范、工程的使用功能等没有完全理解而造成的设计不合理或遗漏。例如,海南工程预算在建筑室外工程中没有考虑地基沉降的严重性,只是要求对回填土夯实,有经验的承包商预计在雨水冲刷的情况下,地基沉降会造成建筑入口、室外平台等处混凝土开裂,建议增加配筋,经设计单位核实后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由于市场行情变化或不可预见的地质、天气、环境变化导致原施工图中的材料、结构尺寸或工程做法不能实施,经设计单位核实后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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